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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决定书〔2022〕55号

        2023-01-04 15:44来源: 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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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2〕55号


        申请人: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宁夏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惠农区惠安大街982号。

        法定代表人:闫龙,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红玲,系公司员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位于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科技信息大楼7楼。

        负责人:吴永福,系该局局长。

        第三人:朱建昌(死者朱建磊的哥哥),男,1986年6月6日出生,汉族,现住平罗县阳光城市花园20-1-1001号。

        委托代理人:杨燕,宁夏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申请人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于2022年11月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于2022年11月11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2022-4362号《认定工shehu伤决定书》,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人称:1.车辆挂靠情况说明。目前,运输车辆挂靠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种:名义挂靠、有偿挂靠、承包式挂靠。申请人采用了第一种挂靠方式,通过双方签定的《车辆挂靠合同》可以看出,车辆由挂靠人全额出资购买,车辆保险费由挂靠人支付,被挂靠单位为其代购,所有与车辆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挂靠人的,被挂靠单位只是向挂靠人提供名称登记,只是挂名而已;被挂靠单位不向挂靠人收取任何费用,车辆以挂靠人或司机个人名义对外开展运营业务。  

        2.工伤认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括《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要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劳动关系的确立首先是要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就要综合鉴别;认定工伤的核心是因工作原因。

        综上,申请人认为,1.申请人与车主及车主雇佣司机之间均不存在劳动关系,惠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裁决朱建磊与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构成工伤;2.自2020年5月13日与宁B88721(宁BA325挂)车主马佳尧签订《车辆挂靠合同》以来,申请人未收取过挂靠人的任何费用,除了保险费以外,也没有为该车及车主代收或代付过任何收入和费用,更没有为该车的运营出具过合同和运输发票等。该车也从未以申请人名义对外运营过;3.申请人没有收过挂靠车辆任何费用,也没有享受过任何权益,所以不应承担工伤责任;4.工伤责任认定,应根据挂靠的具体情况审慎分析,避免误伤弱势群体,助长社会不正风气。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了《车辆挂靠合同》、仲裁裁决书、三份过磅单及工伤认定决定(均为复印件)。

        被申请人书面答复称:第三人系朱建磊的兄弟,于2022年7月25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7月28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邮寄了《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被申请人、第三人分别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证据材料可知,车主马佳尧雇佣朱建磊从事运输工作,马佳尧与申请人签订了《车辆挂靠合同》。朱建磊在马佳尧规定的运输路线开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其负次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申请人作为被挂靠单位,朱建磊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申请人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022-436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请求维持。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答复、作出2022-436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证据及依据。

        第三人朱建昌答复称:2022-436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合法,应当维持,理由是:1.该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案开庭时,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明确表示,签订《车辆挂靠合同》是为了该公司可以顺利办理运营许可证,这就是在享有利益。虽然双方约定挂靠期间发生事故等损失均由车主自负,该公司概不承担,但这些条款不合法,不可对抗第三人。朱建磊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2.该决定适用法律准确。只要挂靠关系成立,车主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就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无需另行确认劳动关系。第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惠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惠劳人仲字〔2022〕第91号仲裁裁决书、过磅单据、朱建昌与车队队长的谈话录音文字记录等证据材料(均为复印件)。

        经审理查明:1.2020年5月13日,申请人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与马佳尧签订了《车辆挂靠协议》,约定马佳尧将自筹资金购置车牌号为宁B88721的车辆挂靠在申请人处,挂靠期限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2日,并约定了其他事项。2.朱建磊系马佳尧雇佣的司机,驾驶马佳尧购置的车辆宁B88721(宁BA325挂)进行物流运输工作。3.2021年12月10日9时40分许,朱建磊驾驶该车运输货物,行至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新西线44KM+609M处时发生交通事故,朱建磊当场死亡。4.2022年7月19日,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惠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惠劳人仲字〔2022〕第91号《仲裁裁决书》,确认朱建磊与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5日至2021年12月10日不存在劳动关系。5.2022年7月25日,朱建磊的哥哥朱建昌向被申请人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被申请人在该申请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意见和受理意见”处填“同意受理”,并加盖公章,填写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并于2022年8月17日向朱建昌下发了石人社伤险字〔2022〕4362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6.经过调查取证,被申请人查明了上述事实,认为,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本案中,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车辆被挂靠单位,车主马佳尧雇佣朱建磊从事运输工作,朱建磊在工作期间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022年9月8日,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2022-436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朱建磊死亡属于工伤,并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向朱建昌、2022年9月29日向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该工伤认定决定。

        另查明,1.2021年4月29日生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记载: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均为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为宁B88721,被保险机动车使用性质为营业货车。2.2021年8月5日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记载:号牌号码为宁B88721,所有人为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货运。3.2021年12月7日,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第15030212021000007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建磊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上述事实,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朱建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惠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惠劳人仲字〔2022〕第91号仲裁裁决书(复印件)、马佳尧微信聊天记录(复印件)、过磅单据(复印件)、朱建昌与车队队长的谈话录音文字记录、《车辆挂靠合同》(复印件)、《情况说明》、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送达回证》、邮寄送达凭证等证据材料证明。

        本机关认为,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有作出案涉决定的法定职权,其作出的编号2022-436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应予维持。申请人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认为其与车主及车主雇佣司机之间均不存在劳动关系、该车从未以申请人名义对外运营、申请人没有收过挂靠车辆任何费用、也没有享受过任何权益等不应承担工伤责任的理由,本机关认为均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第一,宁B88721号车辆存在以被挂靠单位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经营的事实。《车辆挂靠合同》约定,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同意宁B88721号车辆以其名称登记上户、办理营运手续。之后,该车以营业货车的性质,以该公司名义进行了投保,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投保、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均是经营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该事实即使不为外人周知,也不意味着该事实就不存在。因此,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主张宁B88721号车辆没有以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与事实不符。

        第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这表明,被挂靠单位是否从挂靠人处获得利益,不是工伤认定时应当考虑的因素,申请人宁夏双霖物流有限公司与朱建磊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也不是工伤认定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

        维持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编号为2022-436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人双霖物流有限公司、第三人朱建昌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控sh365下载_国外365平台_日博365.tv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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