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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公发〔2021〕9号
关于印发《市公安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治部、情指中心、法制支队、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分局、经侦支队、森林分局:
现将《市公安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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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公安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市公安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12件,内容主要涉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校园安全保卫、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为确保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服务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改进和根本解决。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巩固。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承办工作,市公安局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志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
唐永波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怀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远志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刚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
田 丰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廖明新 市公安局情指中心主任
杨慧斌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常惠振 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局长
李长青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杨瑞雍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项红东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赵占义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禹世宁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市公安局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提案办理目标责任明细表,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承办人和办结时限要求。
(二)实施办理阶段(4月30日-8月31日)。各承办单位制定提案具体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办理。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要有方案、有记载、有档案资料,市局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将于6月中旬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三)答复反馈阶段(8月31日-9月10日)。主办提案要在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撰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书面答复意见,经责任领导审核后报市局办公室。书面答复第一页右上角要标明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因客观原因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采纳或难以解决的,用“C”标明。办公室对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修改后报局主要领导以正式文件签发。同时,承办单位要将提案答复稿送代表和委员当面答复,并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经代表和委员填写反馈意见表后交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市政府督查室。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或提案,分别答复各位代表和委员;代表和委员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的,承担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对“B”类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在办结后二次答复。协办提案的承办单位要根据公安机关承担的工作职责撰写书面答复意见,经责任领导审核后报市局办公室,经市局主要领导审签后签发,由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函告主办单位,并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增强公安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科室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办理机制,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加强协调、确保质量。承办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同时,要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邀请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了解委员提出提案的意图,征求解决问题的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共同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凡所涉及具备解决条件的提案,要认真及时解决,切勿敷衍应付。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制定中长期工作方案,创造条件加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解释说明,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督导、确保时限。按照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10件主办的建议提案必须在9月10日前全部办理和答复完毕,14件协办的建议提案必须在7月15日前全部办理和答复完毕,承办单位要严格承办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同时,在主办提案办理结束后,于11月份集中开展“三访一提高”活动,即:对办理为“A”类建议提案逐个回访,“B”类建议提案主动走访,“C”类建议提案上门拜访,切实巩固办理质量和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市局将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导,督促落实办理工作,并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答复的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的单位,市局将视情对相关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问责,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2216049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2216047
附件: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