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宁夏户籍居民可在我市就近申请出国(境)证件,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由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
二、申请材料
1、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2、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的函(可关注石嘴山出入境微信公众号下载,也可到窗口领取),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办理的无须提交;
3、申请台湾签注,需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4、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定居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5、提交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赴台探亲: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赴台定居: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
应邀赴台: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赴台进行商务活动: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赴台学习: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三、办证时限
7个工作日办结,紧急办证申请5个工作日办结;再次签注申请3个工作日办结,再次签注紧急申请1个工作日办结;外省籍居民20日办结。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本;一次签注15元;一年多次签注8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移民传发【2019】1639号。